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索恩格电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项目概要:公司拟投资241628万元,在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龙门路北侧,凤林南路以西建设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项目购置注塑机、灌封机、测试台等设备及设施共1396台(套),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50万套电动化电驱系统电机定转子总成、40万套电驱动系统、60万套全主动悬架电液泵、385万台智能化底盘小电机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含职工生活污水、冷却塔强排水。冷却塔强排水产生后回用于喷淋塔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东侧生产车间滴漆烘干、固化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涂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废气,西侧生产车间注塑、点胶、注胶、涂胶、固化、三防漆涂覆固化、助焊、灌封等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气、甲醛、甲苯、酚类。东侧生产车间涂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滴漆烘干、固化废气经一套“沸石转轮+RCO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西侧生产车间注塑、点胶、注胶、涂胶、固化、三防漆涂覆固化、助焊、灌封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一套“酸喷淋+除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危废贮存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根据计算,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标准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2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激光去漆烟尘、焊接烟尘、激光打标烟尘以及未捕集的氨气、甲醛、甲苯、酚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等废气。其中激光去漆烟尘、焊接烟尘、激光打标烟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未捕集的废气通过生产线车间机械通风,可使厂界达标。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固体废物零排放。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的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墙体隔声,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链接:http://www.longhuanhj.com/#/detailPage?tableName=biz_mhgl_gsgg&id=1851063881527463936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https://pan.baidu.com/s/12MSxY9OpgQ5iEe-vID33Sg?pwd=4Qzy 提取码:4Qzy
可至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传真0519-86902530、电子邮件longhuanhj@sina.cn。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索恩格电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684866882
评价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东工
联系电话:0519-86902530
邮箱:11356155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