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泰兴长风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电力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
泰兴长风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电力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 2026-05-11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泰兴长风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电力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项目概要:目租用泰州金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立办公室、三酸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建设全自动滚镀银线1条、全自动滚镀锡线1条、全自动挂镀银线1条、铜件挂镀锡线1条、铝件挂镀锡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处理约3084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26万件电力零部件。

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泰数据备〔2026〕306号),项目代码:2509-321283-89-01-91135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兴长风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沃总

联系电话:1899498996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DQPxSmfl3o0otovE0NLRQ?pwd=8888 提取码: 8888

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纸质环评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longhuanhj.com/article/568.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公示说明

征求意见时间: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人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