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介绍
龙山路以南高速支线以西(恒大南3号)地块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占地面积为54978m2。调查期间,本项目地块内为闲置空地,生长杂草,树木较多,地面不平整,地形存在一定起伏,地块内及周边分布河塘。地块外东侧为空地,稍远为沪蓉高速镇江支线;南侧为空地,稍远为润城国际花园;西侧为空地和一处独立民房;北侧为空地和道路,隔路为镇江绿洲花园及恒大绿洲幼儿园。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026年6月,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镇江市丹徒区宜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调查结果
(一)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前期资料搜集及现场踏勘走访获悉,地块1966年时为农田和河塘;2000年地块内西南侧区域为缪家甸,其余区域为农田和河塘;2010年,地块内村庄开始拆除;2012年,地块内村庄完全拆除,地块内东南角区域新增一处河塘,河塘面积约2500m2,深度约1.5-2.0m,通过人员访谈得知:南侧润城国际花园建造时,将部分开挖土运送至本地块东南角区域及周边,填土来源为地块内耕作土,根据影像图,地块内堆土面积约为6300m2,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对该区域加密快筛时对点位进行高程测绘,堆土区域堆高约为0.5~3m;2013~2014年地块内南侧新增临时板房(为地块南侧润城国际花园施工临时板房);2015~2016年地块内北侧新增一处鱼塘,面积约为2100m2,深度约为3.0-4.0m;2022年地块内南侧临时板房拆除;2024年地块内北侧鱼塘规模扩大,扩大面积约为750m2,深度约为3.0-4.0m,地块东北角新增一个小河塘,地块内面积约为200m2,深度约为1.0-1.5m;2025年至今地块内无明显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内原为农田、河塘、村庄等,后续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技术人员首先对地块内表层土开展快筛工作,在地块内布设80个点位,快筛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筛结果可知,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各点位土样PID数值均较低(最大值0.5ppm),XRF快筛检出重金属组分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二)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6年6月-7月开展,在本项目地块内进行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沉积物采样调查工作。合计在地块内布设了12个土壤采样点,5个地下水采样点,6个地表水采样点和6个沉积物采样点。土壤、地下水和沉积物检测项目为:pH值+GB 36600-2018表1中的重金属7项+VOCs 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项目为:pH值+GB 36600-2018表1中的重金属7项+VOCs 27项+SVOCs11项+石油类;考虑到地块外西侧约150m处有苏恩能源新晟加油站,再根据本项目地块紧邻西侧和北侧进行调查的报告的《镇荣公路以东、镇江支线以西、谷阳东大道以北(恒大南1号、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地下水流向为西南向东北,即地块位于加油站下游;根据该报告结论:镇荣公路以东、镇江支线以西、谷阳东大道以北(恒大南1号、2号)地块内未检出石油烃(C6-C9)和甲基叔丁基醚。基于此,在本项目地块靠近西侧(地下水上游位置)和北侧(地下水下游位置)的土壤(T1、T2、T3、T4、T7、T10)、地下水(W1、W2、W4)、沉积物(CJW1、CJW2、CJW5)增加检测项目: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靠近西侧和北侧的地表水(DBS1、DBS2、DBS5)增加检测项目: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
(三)结果与评价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本项目地块土壤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下水所检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值及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默认参数推导的,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年12月13日)第二层次风险评估筛选模型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筛选值。
地表水所检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值(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正常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沉积物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委托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宜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网 联系方式:15162995583
编制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 联系方式:13775183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