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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地方整改典型案例(江苏部分)
发布时间: 2016-11-24

案例一:

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2016715日进驻江苏省开展工作以来,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江苏省纪委书记弘强同志明确要求凡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保违法违纪问题,有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省纪委及时成立环保督察专项问责工作小组,各市、县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健全问责机制体制,层层跟进,传导压力。并主动和省政府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环保督察各项要求及转办问题清单,建立环保督察周报告制度,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查处整改情况,加大整改工作督查督办、执法检查和业务监管力度。

  针对环保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对环保工作不负责、不担当,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产生严重损害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落实等情况。江苏省开展严肃问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倒逼环保责任落实。针对南京、常州、镇江三市4个水质不达标断面被区域限批的问题,省纪委立即责成相关地市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22名领导干部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截至815日,针对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干部457人,其中,纪律处分87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15人,诫勉谈话191人,通报批评10人,其他处理154人。

  案例二:

泰兴市严查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环境违法行为

  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重点化肥生产企业,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省期间,群众举报该公司2016728日晚把大量含氟废水打入通江河,污染河水绵延5公里。

  督察组将该问题转办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泰兴市环保局立即联合对瑞和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727日停产后,对氨储罐更换检修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大量置换水溢流,与磷铵车间检修废水混合后蓄积于磷铵车间附近地面和下水管网。728日晚,在未经任何处理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将约700吨蓄积废水经清下水管网直排通江河,导致河水严重污染。

  729日晚,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力量投加石灰精、片碱和硫酸亚铁,对控制在两个闸门间的受污染河水进行治理。730日中午,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用混凝土封堵瑞和公司清下水排放池及管道。731日,泰兴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瑞和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81日,泰兴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3日,瑞和公司两名主要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案例三:

江苏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以来,不少群众反映,一些土小企业取缔不彻底,违规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存在,但未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意见较大。督察组将相关问题转办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强化督办问责,着力增强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获得感。

  1.针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反映无锡市惠山区广瑞拉丝厂设备简陋,没有酸雾吸收和废水处理设施,夜间违法生产,偷排废水废气和未批先建等系列环境违法问题。2016721日,惠山区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经批准增加磷化生产工艺,并在废水处理设施停用情况下,擅自加工酸洗不锈钢齿轮,废水污染严重。

  针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惠山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限期关闭污染严重的酸洗生产线,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针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反映连云港市东海县李埝乡两个小炼铝作坊和一家镀锌作坊严重环境污染问题。2016723日晚10时,东海县环保局和李埝乡政府联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3家作坊7月中旬被实施强制断电停产后,擅自恢复生产,炼铝和镀锌生产设施简陋,周边环境恶劣,场地有相关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

  调查组立即实施断电停产,并对污染严重的生产设施进行拆除。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东海县环保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东海县纪委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东海县环保局双店分局局长,李埝乡党委委员、人武部副部长,安监所所长,供电所所长等4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针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反映宿迁市沭阳县塑料颗粒企业环境污染问题,721日,宿迁市环保局迅速组织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为沭阳县腾腾塑料颗粒有限公司,2016517日和629日,沭阳县环保局已先后两次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2万元。此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虽已停产,但厂区堆放生产原料约50吨,并有3台粉碎机、3台造粒机、2条清洗线等生产设施,无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厂区环境恶劣。

  鉴于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屡查不改,环境污染严重,721日,沭阳县胡集乡党委、政府按照宿迁市废旧物资加工回收行业整治要求,对该公司环境污染严重的废旧塑料加工项目实施取缔,并组织进行物料清理和设备拆除。沭阳县纪委对前期废旧物资加工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胡集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镇城管环卫中心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

扬中市集中整治三茅大港水体黑臭问题

  针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扬中市三茅大港水体黑臭问题,720日上午,扬中市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析。

  针对三茅大港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广宁河片区生活污水直排等导致三茅大港水体黑臭问题。扬中市决定投资2.2亿元,实施广宁河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是从绿柳河至广宁河铺设引水管道,解决断头河问题;二是从主干道路到小区内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提升泵站,通过压力管道接扬中大道污水管网送兴隆污水处理厂,解决污水直排下河问题;三是增设大管径雨水管道,整治广宁河河底,对广宁河排涝泵站进行改造,加大流量,拓宽泵站蓄水池,解决广宁河片区内涝问题;四是在片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并协调水、气、电等其他管线部门,融入海绵城市理念,改造下凹式绿地和生态透水停车场等,解决老旧小区环境面貌差的问题。目前相关整治工程正在进行中,计划20176月底前完工,届时三茅大港水体黑臭问题将得到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