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通报“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江苏流域治污国家考核成绩连续5年为优。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克难攻坚,不懈努力。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流域治污国家考核成绩连续5年为优。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列入考核的25个省(区、市)中,我省以97.4分的成绩位列第二,其中,长江中下游流域规划实施情况位列第一,淮河流域规划实施情况位列第二。
从重点流域水质情况看,太湖流域持续实现“两个确保”,湖体总体水质改善到Ⅳ类(不计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下降9.1%、19.2%和32.5%,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2.4;15条主要入湖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65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1.9%,提高17.3个百分点。长江流域5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41条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优Ⅲ类比例54.5%,提高7.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20.5%,下降3.9个百分点。淮河流域2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7%,提高2.3个百分点;南水北调江苏段15个控制断面,水质全部达到通水要求;通榆河39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6.5%。
从重点工程推进情况看,全省共实施重点水污染减排工程6627项,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削减22.56万吨和2.3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增加430万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从2010年的43.5%提高到90.4%。长江流域列入国家规划的37项骨干工程,完成30项,完成率81.1%。淮河流域列入国家规划的208项治污工程,完成189项,完成率90.9%。城市河道3年累计整治河道448条,经评估和滚动抽查,达标率为79.2%。
总的看,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距离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距离群众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全省河湖氮、磷污染日渐突出,主要入江、入海河流污染仍较为严重,城镇河道黑臭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地区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明显滞后、运行管理不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企业超标排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地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本地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水环境质量目标“水十条”任务及“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明晰责任,抓好落实,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希望各地、各部门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在“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再创佳绩,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