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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三个转变”  抓住“四个关键”  实施“四个推进”   聚焦源头治理 协同减污降碳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共享各级各地减污降碳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入查找问题,研究应对之策。”这是“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月度例会的意义所在。

8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期“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月度例会如约而至。此次月度例会主要围绕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移动源管理(强化机动车环境检测机构监管)、太湖流域涉磷企业调查、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及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等五个源头治理议题开展。会上,5个厅业务处室和7个设区市局分别围绕上述议题就当前推进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汇报交流。

深化认识促提升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一词意味着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宽,治理的要求也更高。如何做到“深入”打好?

源头治理是“根本之策”。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用“三个转变”,形象地阐述了推进源头治理必须把握的理念方法,即:由倒逼发展向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由攻坚作战向攻坚作战与治本作战并重转变,由指导监督向指导监督与自身高质量发展并重转变。

随着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减排空间必将进一步收窄,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新形势下,“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尤为重要。会议强调,落实“三个转变”,要切实解决三方面问题。

 

要深化理念、周密谋划部署。面对纷繁复杂的生态环境形势,不四面出击,在有限的人力和财力条件下,抓住本地区本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要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不但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弄清成因、有效解决、提前防范,不浮光掠影、浅尝辄止。

要提升能力,增强履职实效。围绕监测监控、制定政策并保障执行、重点问题攻关等能力,采取集中培训、会议交流等形式,在实践中锻炼提升,加快建设高素质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三者环环相扣,没有深入扎实的作风,就不能真正实现理念的深化提升,即使转变了理念和作风,如果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工作实效也无法实现。

狠抓关键谋突破

“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推动机动车更新换代、污染减排,是当前移动源领域挤水分、抠鱼鳃、打七寸的源头治理之策、关键有效之举。”

“加快建设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远程质控系统,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一定的压力和阻力,必须横下一条心,一抓到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关键”一词被反复提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我们既要减污,也要降碳;既要保证经济行稳致远,也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压力有增无减,任务异常艰巨。会议强调,要立足“四个关键”。

抓住关键问题。既要善于抓住大事要事,又要突破重点难点;既要抓住关键带动全面,又要由点突破集中攻坚。

采取关键措施。要抓住问题不放,辨症施治,始终坚持把关键措施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始终,以关键措施应对关键问题,确保问题根本解决。

实施关键工程。要推进实施好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切实发挥关键工程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出台关键政策。要高度重视政策设计,针对不同问题、不同地区的特点,坚持市场化、法律化和法治化原则,制定出台更多更加实用的政策工具。

保障推进求实效

会议指出,要实施“四个推进”,以群众满意不满意和环境质量是否根本改善为标准,以实效检验评判工作。

专题推进,要专人、专时、专门研究方案,专题予以支持和帮助。

联动推进,一方面加强厅系统的内部联动,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外部联动,推动问题更加高效解决。

高位推进,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推进,尤其是在必要资源的调配和保障等方面要“走在一线”。

务实推进,要形成从理论到实践再到接受评判的完整工作闭环,不务虚空谈。

                                                  (摘自省环境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