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标准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
发布时间: 2018-05-02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已于2018428日经生态环境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 

  2018428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和第七条中的环境保护部修改为生态环境部。将第六条中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对项目类别、环评类别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 告 表

登 记 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含发酵工艺的

年加工1万吨及

以上的

其他

 

4

制糖、糖制品加工

原糖生产

其他(单纯分装的除外)

单纯分装的

 

三、食品制造业

11

方便食品制造

/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

 

12

乳制品制造

/

除单纯分装外的

单纯分装的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等制造

其他(单纯分装的

除外)

单纯分装的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

除单纯混合和

分装外的

单纯混合或

分装的

 

16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除手工制作和

单纯分装外的

手工制作或

单纯分装的

 

四、酒、饮料制造业

17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有发酵工艺的(以水果或水果汁为原料年生产能力1000千升以下的除外)

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

单纯勾兑的

 

18

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

除单纯调制外的

单纯调制的

 

五、烟草制品业

19

卷烟

/

全部

/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

计算机制造

/

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其他

 

81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全部

/

 

82

电子器件制造

/

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其他

 

83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印刷电路板;电子专用材料;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

 

84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全部

/

 

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99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

/

新建脱硫、脱硝、除尘